申请条件: 1, 担保人条件 a) 18周岁以上的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(PR); b) 具有一定的经济担保能力,承诺承担子女到达加拿大后的基本生活支出的义务; c) 没有刑事犯罪; 2, 被担保人条件 a) 是担保人的子女; b) 身体符合加拿大体格检查要求; c) 无犯罪记录或者已经达到豁免期并能够通过安全检查; d) 22 周岁以下,未婚,或者22周岁以上,22周岁之前开始进入政府承认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读书至今,并且经济上依靠父母,或者22周岁之前已经结婚,结婚后至今一直在政府承认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读书,或者因为身体或者疾病等原因没有劳动能力, 并且从22周岁之前经济上依靠父母。 特别提醒的是,担保人在当年移民的时候已经申报了该子女,并且该子女完成了体检和提供了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公证。如果当时没有申报,不管是担保人的原因还是当时承办担保人移民的中介公司的原因,子女团聚移民的申请都会被拒,并且会对担保人没有如实申报而被取消永久居民身份或者公民身份。